FishMan
10 years ago
林老師咧
就不是說你他媽自己對號入座
叫我小心點
沒再怕的
先小心期中考後收傳票吧
刑法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還有第三人在場
鐵證如山
等著留下人生汙點吧你!
掰噗~
10 years ago
息怒息怒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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