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辦事處昨在官網上表示,針對南僑過去5批進口牛油,澳洲辦事處已通知台灣政府,確認這5批產品符合台灣食藥署要求,可供食品製造使用;澳洲辦事處並強調,文件中的「For Industry Use」指的是供產業使用,不是工業用,不僅可供人食用,也可供食品業或其它產業使用。
關於證明文件用語,澳洲辦事處昨指出,若不熟悉此英文用詞,可能造成誤會,「Industry Use」供產業使用,和「Industrial Use」工業用,意義不同。
澳洲辦事處說,「我們已告知台灣主管機關,依據澳洲農業部的理解,此案件的產品非供工業使用。」
強調此案 不是工業使用
南僑油品到底有沒有問題,衛福部才在16日出示稽查文件,指南僑從一開始下單,向澳洲訂的就是工業用油,從「訂單」、「產地證明」到最後的「報關資料」,三道關卡資料都清楚載明「For Industry Use」,認定南僑是蓄意逃避食品查驗,並非單純行政疏失。但澳洲政府昨天發出聲明,卻直指「For Industry Use」不是工業使用的意思。
不可思議的錯誤在於..政府機構會衝動認為...一家歷史優久信用卓越的食品公司...會訂購工業用油當食品原料...產銷商品..行銷海內外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