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咩久沒發噗,一發就是嚴肅的話題。
我思考了好一陣子,最後還是決定直截了當地講出來。
雖然兩位也許會感覺受到冒犯,不過若是我不清楚說明,妳們大概也會困惑阿月到底在鬧什麼彆扭,對吧?
因此請恕我直言不諱,這樣也是為了避免繼續浪費妳我的時間。
latest #38
我曾經認為:從前的事過了就算了,即使理念不合無法共同創作,重新有所交流也是件美事。
但是經過這一段時間,我想勉強不來的還是勉強不來。
還記得當時我為了什麼跟妳們談鬼雙子的事嗎?還記得之前在PC那邊有位中之也曾經發噗說過妳們嗎?
不要干涉他人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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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當時妳們其中一位的文中之去向那位中之道歉了,我以為妳們應該理解了,但很顯然是沒有。妳們還是在做一樣的事。我想妳們可能還是感到困惑,無法理解為什麼我們仍然覺得妳們在干涉。
妳們可能以為妳們的行為只不過是「單純聊聊創作理念」吧?當然,即使不是共同創作,也絕非不能互相交流彼此的故事、創作心得、感想等,提出建議或反論也沒問題,有問題的是態度。
也許妳們沒有自覺到「自己正在用上對下的口吻提出建議」,突然被我這樣指控,妳們可能會錯愕、會感到無辜,但是妳們說話的語氣確實是上對下的說話方式,而且充滿不容質疑的強迫。
舉個例子:
A:「我想這裡應該是這個意思,妳們覺得這樣如何?」
B:「我想這不是這個意思,妳們應該是這樣。妳們要好好思考這個含義,記住我給予的結論。」
兩位也是社會人士了,應該很清楚什麼是「適當且有禮貌的遣詞用字」,應該很清楚哪句話會讓人不快吧?
也許兩位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只是單純的語氣問題,但是以我的感受而言,我確實地被冒犯了。
更何況,您指正的地方並非我文中病句或是劇情設定上的前後矛盾等不合理,而是質疑我「為什麼要寫這樣的故事」。
為什麼?當然是因為我喜歡啊!就算今天一個棒球選手成績不好,即使他終生只能待在二軍,難道他就不能去打棒球嗎?難道他去打棒球就是不對的嗎?當然,他的父母親朋好友或許會為了他好而提出建議,但即使如此,他也有可能堅持做自己想做的事。
更何況今天我這樣創作,既沒犯法,又不會因此讓家中生計困難或是造成他人困擾,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我不能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創作。
我絕對不是什麼大大,我寫的東西也許有很多問題需要指正,我也並非不容任何人質疑,但我想我至少擁有「選擇如何做」的自由,以及「如何創作我喜歡的故事」的自由。您有不喜歡的權利,我也有喜歡的權利。我絕對不會勉強您喜歡,但您也無法強行改變我或是任何人的喜好。
再來稍微說說企劃上交流的問題。我承認這是在翻舊帳,但趁這個機會,我還是把我內心的想法公諸於世好了。
PC大概是妳們跳的第一個企劃,不清楚該如何與人交流是很正常的。但是PC跳這麼久了,兩位也跟這麼多人交流過了,相信妳們應該也從過程中瞭解到:在自己的劇情中提到別人家的孩子時,有很多地方必須要問過孩子的家長。這是最最基本的尊重。
好比說當時三胞胎的姊姊總是在一鬼面前放話要吃掉四鬼,姑且不論這在身為親家的我眼裡有多麼刺眼,我當時以為兩位跟靜華談好了,但實際上妳們並沒有跟靜華商量過。
這也是為什麼當我看到文中之在寫那篇文章後,我會去問三胞胎對鬼雙子的看法。我必須要問清楚,才有辦法思考對於鬼雙子而言三胞胎的定位在哪裡,我認為為了往後的長久交流,我有必要去試圖理解兩位的想法。
然而,我詢問、確認後的結果,卻是被你們直接斷定一鬼動搖,以及文中之的那句「我覺得動搖的是阿月自己。」老實說,我真的非常不愉快。
也許我對於孩子性格的呈現尚有不到位之處,但我自認自己還沒有糊塗到搞不清楚這個孩子的中心設定。兩位可以指正我「若是這樣,某個部分的表現手法可能這樣比較好」,而不是立即認定「阿月的設定混亂了」。
再來是CP問題。
前些天,圖中之看了小小雙之一的人設圖,就表達說要來追妳們家的孩子。兩位若看過曉的設定,應該就會知道:那是我跟靜華一起共設的。而且兩位還是我Joker角噗的好友,在這種情況下,我忍不住會想:兩位是故意要來搶人?還是根本就沒好好看我跟靜華的設定?
並不是說角噗好友就必須鉅細靡遺地把所有孩子設定研究透徹,只是,當您想讓別人家的孩子來追自己家的孩子的時候,至少必須對別人家的孩子有某種程度的瞭解吧?
或許靜華的孩子設定得太棒,讓妳一時之間顧不了那麼多。然而,當靜華以「曉有雙生百合CP了」的理由拒絕之後,隔幾天文中之就來說「有山高海深的話想促膝長談」、「妳對雙子的定義是什麼,是什麼促使妳生一堆雙子」。
不要奇怪為什麼阿月知道,我電腦很弱,不可能當駭客,只是真的就那麼剛好,當時我人就在靜華旁邊。
請恕我做出情緒化發言:要促膝長談什麼?這是我跟靜華一起共設的,出主意的、想生雙子的都是我。有沒有山高海深的話想對我說?想不想跟我促膝長談一下創作理念?
所謂的溝通,是在雙方認為對於某件事有討論以釐清問題的必要所做的對話,而不是明明知道既定事實後,還強制灌輸對方自己想法、意圖扭轉根本的「訓話」。兩位若今後還想與我進行交流或溝通,希望是能夠建立在「願意去瞭解並尊重對方的想法」的前提上。
並不是一定要互相100%完全認同才能交流,但是即使彼此喜好不同、想法不同,若是能夠願意理解「對方的喜好就是這樣,那是他的自由,我管不著」,那麼,即使無法一起創作、共同設定,也能夠成為朋友。
反之,若是打從一開始就認為「怎麼會有人喜歡這種東西呢?這是不對的」,那麼,我認為再多的「溝通」或「談話」都只是浪費彼此的時間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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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這裡是圖中之。
在這裡,我只回答妳一件事。
關於「追」這件事情,這裡指的是「追捕」而不是「追求」
原因是因為。在設定上妖異是為厄除定義的「通緝犯」
這裡並沒有要成為CP的意思。
只有這點,請妳們務必搞清楚。
另外,也為我沒有確實表達己身之意向妳們道歉。
以上。
這裡是文中之,雖然我之前就已經說過了,我從一開始就沒有干預創作的意思,當初被圍剿的時候我也具體傳達了這件事,如今仍然有這件事情發生,只是說明了我說話的模式確實需要改進,因為那不是個案,針對這件事,我願意跟你道歉。
對不起,我的語氣態度冒犯到你了。
TimemiT_Joker: 噢!也許真的是我誤會妳的意思了,這點真的不好意思,對不起。我跟靜華在看到那句「要不要來追我家花蕾」的時候,直覺反應就是「追求」的意思,而且當靜華表示「曉已經有雙生百合CP了」而拒絕的時候,妳並沒有反駁這一點,我們自然認為妳所說的「追」就是我們所想的那個意思。
再加上先前妳家三胞胎的姊姊常常直言要「吃掉四鬼」,前後兩件事加起來,讓我忍不住產生「強行介入」的感受(也許我又誤會了?這裡的「吃掉」該不會指的是物理上的「口中咀嚼食物後嚥下」?)不過我也得提醒,如果只有曉CP這件事,我是不會特地針對此事打出上面那一大串的。謝謝妳的道歉,也希望妳能理解我誤會妳關於CP的這件事。以上。
事實上確實是物理上的意思,這裡的創作不習慣以CP為中心。我想雙方在溝通方面都因為不熟悉而產生誤會,下次都能先說清楚就好。
stsuruko: 這裡是圖中之(因為怕搞混所以再說一次)
如同妳所說,
我和妳們一樣,
沒有在第一時間把對方的話多作其他考量,因此我錯失了澄清的最佳時機。

在這裡我確實沒有明白靜回答中特別提起『CP』的用意,這是因為我對於追這個字還維持在『追捕』的意思。
這點是我的疏忽。

最原始的意思,我是希望雙子能以『厄除』本份的身分去參與花蕾部分的活動。
以上。
現在其實也只是說明了我們對於彼此的言語用法還不熟悉而導致上述的誤會,對於這點深感抱歉。
跟彥姊道歉因為所有企劃交流習慣所以看到追就是會被嚇壞所以直接誤解,抱歉引起爭執。
其實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耶yay
啊對
那就直說一下好了
就 拜託你們不要再來聊我或我們的創作(或許在你們眼裡只是東西不含深度)了 看不過眼真的不勉強啦
就先醬
TimemiT_Joker: 好的,我了解了。希望這次的事情對我們雙方都能成為一個好的經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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