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相關】我是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想的啦,但是我覺得這是一件蠻不合理的事情,詳細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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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因為選課將近,所以打開了選課系統打算篩選下學期的課
突然看到了選課系統出現了這樣的公告
我們的通識課程是指五大領域要個修過一門課+延伸三門
學校現在的這個意思就是,你只要修完了通識,那在初選時就沒有選通識課的權利
但是可以在第二次選課時選通識,但能選通識的前提是你大一大二時的學期分數須達80分以上
我知道要達到80分不是一件多困難的事,必進我是符合要求的
我們有個東西叫自由選修的學分,也有個東西叫學分下限
自由選修(總共13學分)只能用超修通識或超修系選去補
舉例來說
1
我大四 通識修完了 所以不能再選通識,但是我的自由選修還沒滿,系上也沒有多的系選可以讓我去補我的自由選修,我該怎麼辦?
2
我大四 通識修完了,系上的課也都修完了,大四剩下必修兩學分要修,但還差七學分才到下限,我又不能選通識,不到下限會被退學,怎麼辦?
於是問題就來了,開始會有很多大四生去找老師加簽,造成課堂爆滿,影響上課品質或是會有很多人去搶他們根本不想上的別系的系選
我想表達的是,學校的這個決定是不是剝奪了我們的學習自由呢?
好奇怪喔
不是應該鼓勵郭學爾且高年級選上的機率比較高嗎
學校說因為發現大四的缺席率較高,出現了"湊學分"的問題,所以實施這樣的政策
可是...學校有沒有想過,學生為什麼需要湊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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