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思,憂患。台灣社會(或者說華人社會)總是盤繞著某種「全責政府」的想像。不只是全能與全知,更是全責,全部責任都歸屬政府。這有威權歷史的影響、發展型國家的影響、人類惰性的影響,也有儒家思想的影響。法西斯、普世人權、風險治理、公民參與等等思潮,固然都呼喚著全責政府的到來,但儒家思想的作用,卻早就鋪好了全責政府通行無阻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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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是這樣,這個問題可能比較接近以前人談的「中國人沒有『公』的概念」的轉化,跟儒家思想不一定有關係
這個問問要討論得先聚焦,不過目前我還沒想清楚。 XD
我對「公私」的理解比較傾向溝口雄三的比較論,就是認為日本的「公私」領域性相當顯著,所以御宅族與捨己奉公其實是一體兩面。相對來說,中國的「公私」則是呈現網絡的構造,所以講求資源的共用或分享,但共享只及於網絡內的成員。
我的意思是,華人社會的傳統思想應該是沒有「全責政府」的概念的,因為家族和熟人網絡處理了大部分的問題,政府除了收稅跟帶來麻煩之外,到底能幹嘛?
當現在的華人在斷定「這是我的事」還是「這是政府的事」的時候,有一部分會收到這種傳統文化的影響
沒有在傳統劃定範圍的事物,大多會被歸類到「政府的事」當中,看起來就很像華人很愛全責政府,其實只是個人沒有培養起負責的觀念
也就是說,我其實不同意你「鋪好了全責政府通行無阻的道路」這一句
懂妳的意思了。
我覺得這裡有一個「前現代」與「現代」的落差。
舉例來說,同樣是清代中國,康雍乾、乾嘉、道咸、同光幾個斷代的思想狀態就有所不同。一般人與知識人的思想狀態又有落差(時間的、空間的、素質的)。
「完全都是政府的責任」與「不是我的責任」與「只有不影響我就不在乎是誰的責任」,雖然是相當不同的命題,但很多情況是可以混同的。
先這樣,還很散亂,找機會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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