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班上的兩個學生因為口角打架,
其中一個威脅要找人來打另一個同學被我制止,
結果在指定的時間,
教室外出現了已經畢業的學生(穿舊校服進來),
另一個則是在14歲時就因案關在少年監獄,17歲又回來念書的中輟生,
我問他們有什事嗎?他們笑笑說沒事經過而已,
還有一些在校生,他們也很快說沒事就經過,
後來我記了那叫人來圍事的同學大過,
我同事說會不會記太重,都還沒打架呢,
又說記大過要開會叫家長的…有點麻煩,
後來我回家非常的生氣…大家都說是經過就OK嗎
因為記過其實是沒有什麼用的…
台灣因為要保障學生的受教權,就算3大過也不會退學,而且學校會努力讓學生消掉過,
所以就算記了過學生也不痛不癢,麻煩的是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