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基於這邊比較隱私所以借問一下
大家贊成或反對同婚專法呢?反對的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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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一下自己的感覺 這次同婚議題多少讓我有利益團體互爭的感覺 加上目前台灣的社會風氣 覺得立專法當一個停損點不失為一種方式
但是對當事的人們而言 從原本的修民法到立專法確實有種承諾又反悔的怒感啦 都走到這裡 不懂幹嘛不公投就好= =
我我我選我~
立專法就好比是蓋個黑人專屬廁所,雖然黑人能上廁所了,但根本上還是種歧視。
然後公投本來就不適用決定某族群的權利 ex班上投票決定要不要小明負責三年份的倒垃圾
我的疑惑是 歧不歧視是社會風氣 德國法國也是用專法 但是就不會覺得他們歧視同吧(還是只是我的錯覺?)
而我覺得專法以作為停損點的原因 是因為這次大動作抗議 似乎無意間讓很多本來就恐同的人更反感了 說真的這樣對同族群好嗎 個人內心充滿疑惑
對於公投我不是很了解 但是澎湖設賭場也算是特定族群的利益吧(?
公投能不能決定某族群的權益我不知道 但我覺得如果弄成公投我一定投贊成 比起現在不是很想表態的現況來說 公投比較能迫使不想表態的人選邊站吧(雖然這樣不一定比較好lol
大約是我一開始就傾向特別立法 所以除了出爾反爾的問題外我是滿可以接受的
然後我有個法律一點的問題 就是這次的說要立的專法是特別法的意思嗎? 若不是我同樣震重認為這是歧視並譴責 若是我就想知道在這樣的風氣下大家依然堅持修民法的意義是...?
我看了一下德國的專法,一開始就是一個七零八落的婚姻法,少了很多權利(廁所蓋一樣就算了,還超簡陋O_O)
怕恐同反感所以就該退讓嗎?如果恐同者有正當性的理由就再看,但現在就是只會拿傳統和自然的理由來反對,人權不該被歧視而退讓吧?
澎湖賭場那件事好像爭議本來就很大,真的可以探討公投的範圍(不過要另開討論就是惹
我個人是認為,求平等本來就沒甚麼好退讓的醬
我沒有要退讓的意思 但是在台灣這風氣下 要讓這些價值理念完全不同的人在短時間理解這樣的價值實在跟廝殺無異 想當年我跟我媽解釋他同事的姪女(我同學)是同性戀 而同性戀是正常的這件事就耗費了我三年多才從激烈爭辯到"喔~好吧" 這樣的一刀兩斷難免讓人有族群分化的嫌疑而少了兩方互相討論理解的空間
如果說現在算廝殺的話,那這20年來一直都在廝殺吧(然後都是同志被殺...)
有些人的慣觀念真的是很難改變,互相討論理解一直都是求平權在做的比較多,但聽不進去的就是聽不進去然後一味的反同,這法案已經算討論很久的了,不如問說,需要立案多久求平權才不算久呢?(公聽會都辦了好幾年惹
阿抱歉 常常噗浪又放置play了
大約是我身邊看到的隱性歧視太多所以比較悲觀吧 很多人只是跟風跟流行的在支持 當然這次天時地利(不確定有人和lol)確實是推動同婚的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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