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福利社
7 years ago
以外國學歷應牙醫師考試者,須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之規定,是否違憲?大法官認為,《醫師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令是為了確保醫師專業能力及醫療品質,進而維護病患權益、增進國民健康,目的正當,沒有不合理的地方,也沒侵害人民工作權及應試權。 大法官釋字750號解釋文整理_國考專門店-公職達... #保成法學教室
豪哥
7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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