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藏奈奈
7 years ago
覺得現在的家事事件法及實務作法越來越微妙⋯⋯法院跟社工界線在哪?真的有實益做這麼多嗎?這麼有效為何案例分享沒幾件拿的出手?每個大法都覺得「哇,這好棒法院該做」但幾乎小書都會翻白眼「這沒用好不好、做這麼多幹什麼」,這中間差異到底為什麼
水鏡 光
7 years ago
也許大頭可以當作績效?
武藏奈奈
7 years ago
據說是因為推動者都會拿成功的那二個說「你看,成果斐然」但忽略失敗的998個。然後上面就會覺得「恩,這很棒」
水鏡 光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還真是成果「匪(夷所思)」然啊⋯⋯然後累死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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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藏奈奈
7 years ago
覺得不是不好的東西,但要怎麼用應該不是現在這樣⋯哪有這種行銷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