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同意專法的人還是很有生存空間的 真是同溫層的一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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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現在在人與非人之間的隔閡很大 不知道哪年哪月才有機會處理
要先等物可以變成法律上的權利主體吧
想跟Mac結婚QQ
而且這樣你要一直換伴侶 要先等大家觀念更新 譬如說通姦除罪化之類的
毀家廢婚才是正道
婚姻制度這種歷史共業同志朋友幹嘛跳進來(?
但是我們還是需要在法律上能定義出一群非血親的特別之人吧。也能幫你簽手術同意書之類的 只是不一定是婚姻
看到這個突然想通了 其實我們只是需要一個適用大家的多人伴侶專法 同婚就順便一起解決
我覺得如果要搞多人伴侶 可能就不是褲子被海水沖走 可能衣櫃就被發射到外太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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