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淵 分享
5 years ago
「法官,我要異議!請問今天開庭傳喚6位警察證人,是要處理什麼待證事實?」開庭沒多久,律師馬上發難。

「我想要了解現場狀況。」法官冷冷地說。

「異議!什麼是『現場狀況』?」立刻,又有另一位律師起身。

『現場狀況』就是『現場狀況』,當天佔領行政院的時間那麼久,範圍又那麼大,我就是想要了解現場狀況。法官再次強調。

異議!「現場狀況」這詞太空泛,我不懂這跟現場我的當事人之間的關聯是什麼?請法官進一步說明。

安靜、安靜,這是我的指揮審判權。
latest #18
掰噗~ 好奇
5 years ago
那麼你覺得呢? :-o
淵淵
5 years ago
異議。指揮審判權不能如此無限上綱,況且,在傳6位警察當證人前,我們只是被動接獲通知,事前並沒有得到「待證事項」的說明,這在程序上有問題……(被打斷)

(插話)我剛剛不是說了,我要了解現場狀況嗎?而且,法官怎麼可能把每一個問句事前告訴大家?

異議!

安靜!安靜!

難道不得異議?刑事訴訟法那一條規定我們不得異議?

……。感覺到法官怒火升起,充滿敵意。好,你要異議什麼?

異議前,我想問,是不是待會可以讓我好好把話講完?

……。法官深吸一口氣。好。
淵淵
5 years ago
我有三點要異議……

「異議!異議!」檢察官突然舉手大喊:「我要向法官異議律師一直向法官異議!」

天底下有這種異議?而且現在是我的異議時間!麻煩檢察官不要打斷。律師向檢察官說。

碰!檢察官拍桌。誰都看得出來你們是在用異議來拖時間,浪費司法資源!

「浪費司法資源?」檢察官此句一出,馬上引起當事人和旁聽席一陣騷動。「提上訴的不就是檢察官嗎?」「我一審都無罪了,現在還要進二審,是誰在浪費時間?」「這個檢察官好誇張。」「不只檢察官,法官也是好扯。」等語,不絕。

安靜!安靜!我要來繼續進行程序。法官冷冷地說。

異議!一位律師再起。

你們的異議我都了解了,我有我的指揮審判權!

我剛剛的異議被檢察官打斷,我剛剛沒講完。律師堅定地再提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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淵淵
5 years ago
就是在浪費時間,「笨蛋!」檢察官髒話脫口而出。

有這樣子的檢察官,公然在法庭上罵辯護人?書記官,我要求這段記下來!律師嗆了回去。

我是在說,當我是笨蛋,我剛剛是在說我!檢察官雖再講了一次,看似是澄清,但在場的所有人都知道,檢察官在講誰。

安靜!安靜!讓律師的異議說完。

好,以下我有三點要向法官異議。第一,此案已經是二審,該調查的證據在一審已完備,如果法官想要多了解證據,依據刑事訴訟法的改良式當事人主義,「法官只有在當事人雙方舉證不足、或者為了維護公平正義及被告利益所必要時,才依職權介入證據的調查。」而在今天開庭前,法官並沒有充份跟我們告知,傳這6位警察當證人來,要待證什麼事實?
淵淵
5 years ago
第二,我認為「現場狀況」一詞太過空泛,我們的當事人有被訴妨害公務、煽惑罪,且當天各在行政院的位置和時間都不一樣,若法官沒有清楚說明待證事項。那我也要求,我們也要看警察當天的所有布署圖,以及所有警察的蒐證帶,如此等到交叉詰問時,我們才能了解這6位警察所講的話是否屬實。

第三,既然可以傳6位警察來當證人,我們也要申請法政學者來為我們所主張的「抵抗權」和「公民不服從」的論點加以證明。

講完了嗎?法官冷冷的回。

講完了。

好,首先,我有我的指揮審判權,我認為「抵抗權」和「公民不服從」的待證事實,不需要再證明。(白話:我就是沒有要傳學者來。)

再來,所謂的「現場狀況」,就是因為當天範圍很大,進入的民眾很多,所以我才要傳6位警察來。(白話:我要找6位警察來,表示警察很辛苦。)
淵淵
5 years ago
另外,我的待證事實是,我要了解民眾為何會翻進去,所造成的影響是什麼,而被破壞的行政院和拒馬,來了解被告們是否有煽惑妨害公務的可能。(白話:我要找警察來證明被告有罪。)

異議!我們在開庭時才知道待證事實,這程序不完備。

本院有指揮審判權。

異議!指揮審判權不能無限上綱。

本院有指揮審判權。

異議,沒有給我們充份時間準備待證事實!

本院有指揮審判權。

異議!

安靜。

異議!
淵淵
5 years ago
好!既然律師們那麼會吵,那今天傳來的警察就不作證,下次再傳你們。而你們可以先離開,也可以選擇留下來繼續旁聽。這樣可以了吧?

好。開庭到現在,第一次聽到律師不再異議法官。

我說了,今天的證人們可以先離開,但要旁聽也可以旁聽。

法官,她再強調一次「旁聽」。6位警察,好像似懂非懂,還坐在那。

好,那繼續審理程序,來,第一位證人,請問你當天是不是在值勤時有受傷……
淵淵
5 years ago
異議!異議!律師立刻打斷法官!「今天不作證了,他們不是證人、不是當事人、更不是被告,頂多就是一個旁聽的民眾,他憑什麼發言?」律師語落,現場再次一陣騷動,紛紛為律師鼓掌叫好。

好,請警察離開。

法官,看來你執意要傳警察作證。那我們也要求傳馬英九、江宜樺來作證,證明為何要強行通過服貿協議,以及當天的指揮體系!還有,我們要傳專家學者來論述「抵抗權」和「公民不服從」。

時間中午了,請待通知。

法官,請問針對我的請求如何處置?

請待通知。

法官,就這樣結束早上的庭?

請待通知。法官收拾東西中。
淵淵
5 years ago
法官,我再問一次,請問針對我的請求如何處置?

請待通知。今天的庭到此結束。

法官轉身離開。

「X!這法官太扯了!」旁聽席一位民眾,忍不住破口大罵!

我起身,往前走,想近一點,好好地仔細看,看清楚審判長法官的名字。陳.筱.珮。
淵淵
5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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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下令!警察打人!」「院長下令!警察打人!」

「政治騙子!滾出校園!」「殺人兇手!滾出校園!」

晚上,抗議江宜樺的聲音,不絕於耳。

教室前,講台旁的二個大投影幕,投出四年前的3月24日,警察打人的畫面、民眾尖叫的聲音。

「抗議反服貿的群眾,翻進行政院,江宜樺下令淨空,事後說:僅是拍肩。」教室的喇叭聲,播出當時侯的新聞。

「院長下令!警察打人!」「院長下令!警察打人!」

「政治騙子!滾出校園!」「殺人兇手!滾出校園!」

抗議江宜樺的聲音,不絕於耳。
淵淵
5 years ago
同學,請理性溝通、理性溝通!主辦單位台大政治系學會的學生,一直重覆說。

「警察打人!」「理性溝通!」

「滾出去!」「聽演講!」

「警察打人!」「理性溝通!」

「滾出去!」「聽演講!」

「X!你們有修政治哲學嗎?你們竟然邀請這種人進來演講?」有人爆氣,回嗆。

「你們說警察暴力,但你們這樣強制破壞我們聽演講的權力,難道不是一種暴力!」有人同樣爆氣,回嗆。

江宜樺,在校安人員的包圍下,手持粉筆,在黑板上寫下,「請理性」。然後,在層層的抗議聲下,走出教室。

短短不到50公尺的距離,足足走了一個多小時。比現今所有政治人物的造勢進場,還熱鬧。
淵淵
5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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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活動後的半夜,台大政治系學會發了一篇道歉聲明:

我們主辦方要向講者與所有的參與者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誰來向四年前被警察打到受傷、送醫的群眾道歉?)

我們有責任要保持現場秩序以及維護大家安全,未能預先做好準備,我們真的很抱歉。(江宜樺和警察也是說在維持行政院的秩序。)

本場講座的目的不僅在於系友生涯學思路程分享,更希望能建立一個溝通的機會與平台。(我們四年前也曾經向馬政府溝通過,若通過服貿對台灣國安、經貿和主權的危害。)

身為台大政治系學生,我們理解到我們受到社會許多資源的幫助,與我們所負有的象徵性及社會責任。(怎麼不要求江宜樺為四年前的暴力驅離負起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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淵淵
5 years ago
昨晚開庭和活動結束後,晚上入睡,彷彿夢見這樣的對話。

「這次選的太漂亮了!」一位老粗,口叼雪茄,伸手往對方的肩拍去,以示鼓勵。

「沒啦,還要謝謝你們的支持呢。」

「哈,好說好說。畢竟,說到底,誰不想要發大財呢?」

「嘿,謝謝,謝謝。」鞠躬哈腰。

「好,就說支持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吧,我隨時讓你來作生意。」

「好!立刻!我馬上照辦!」上一刻還彎著腰,下一秒馬上腰捍挺直,就像回到四十年前曾經當過連長,在部隊廣場上帶領所有官兵唱著「夜襲」,那股神情,都回來了!

「哈,好說好說。再考你一題,那如果有生意人說我是『中國台灣人』,你會怎麼安慰對方?」
淵淵
5 years ago
「這有什麼難的,我會說,單純生意人能夠不碰政治,要去大陸發展事業很好,希望兩岸人民都能給予祝福!」

「哈,好說好說。來,乾杯吧,為兩岸人民的未來。喔,還有,發大財。」

「發大財!乾杯!」
淵淵
5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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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嚇醒。

忽然想起,下週二,還要開庭。

12月25日,上午9時30分,地點在,博愛路127號的刑事庭大廈二樓 專一法庭。
機器狼也不懂呢汪
不、不要抓走機器狼 。゚(゚´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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