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宣導團體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和平協議是國內法?

一般來說協議是可以用於國際、國內、區域之間的。
但台灣的「協議」根據釋字第 329 號之解釋,並不為維也納條約公約法中國際間的協議。
所以可能會被當成跟中國國內定下的協議。

●這條和平協議是何時?誰提出的?

2016年8月,中國國民黨將該構想寫入《政策綱領草案》
並預計 2020年選上後與中國簽屬和平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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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宣導團體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簽署完後,台灣的後果?

中國與台灣將徹底完成統一,台灣將列為中國一省。

後果可參考西藏、新疆、香港

西藏死了幾百萬人,至今藏人仍然流離失所
新疆集中營處處聳立,是以教育為名的種族屠殺
香港人生活空間被擠壓,被迫住著蝸居人生
和平宣導團體
5 years ago @Edit 5 years ago
●為甚麼要反對和平協議?

因為這條和平協議仍然疑點眾多,
對台灣弊大於利,加上許多前例

台灣的民主自由勢必會被破壞殆盡,
連帶影響台灣全體的生命安全
複製到迪卡的時事版就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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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n55452: 先不用,等以後內容多一點再說,謝謝
但根據釋字329號中,我國的協議並非國際法,也不算在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範圍內,因此不受國際監督。且簽定不用經過立法院審查
因此中國國民黨若當選後,可以不用受民意監督(立法院),而自行與對岸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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