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東西原則上就只有兩種,蓋在農地,但是低汙染低危害,請老闆繳納補償金,工廠按照工業法規辦理
工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令其停工並限期完成工廠登記,屆期
未完成登記仍從事物品之製造、加工者,處行為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
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遵行者,得按次連續處行為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
十萬元以下罰鍰至停工為止:
工廠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者,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屆
期不辦理或依法不准辦理者,處工廠負責人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
以下罰鍰;屆期仍不遵行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然後會有部會單位來檢查工安,檢查環安嗎? 一樣部會權責
意思就是我讓你就地合法,這樣你就可以申請工業用電,申請外勞,申請汙水管
你有沒有按照工安,環安~都是衛生署 勞工局 經濟部 這些部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