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犬
4 years ago
[政治] 分裂國家罪:「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嚇」
刑法100條 2.0 香港再現。
latest #15
小犬
4 years ago
全文
第二十条 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之一的,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犯罪:

(一)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

(二)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

(三)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转归外国统治。

犯前款罪,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犬
4 years ago
簡單來說:港獨可以,終身監禁,謝謝 :-)
小犬
4 years ago
對了,主張台獨也會終身監禁喔,因為屬於「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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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犬
4 years ago
另外,搭國泰航空嘴巴要閉緊,要是被看到主張台灣獨立也觸法,可以把你抓去香港關喔 :-)
小犬
4 years ago
BTW
第三十五条 任何人经法院判决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即丧失作为候选人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举行的立法会、区议会选举或者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公职或者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曾经宣誓或者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议员、政府官员及公务人员、行政会议成员、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区议员,即时丧失该等职务,并丧失参选或者出任上述职务的资格。

前款规定资格或者职务的丧失,由负责组织、管理有关选举或者公职任免的机构宣布。
小犬
4 years ago
當你主張港獨被關,一輩子不能選香港公職
小犬
4 years ago
主張台疆藏獨被關同理
小犬
4 years ago
當你有選上的公職,判刑確定時立刻解職,一輩子不能再選
小犬
4 years ago
BTW 2
小犬
4 years ago
第三十八条 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
小犬
4 years ago
在台灣主張台獨、港獨,你進得來香港,抱歉,無期徒刑
小犬
4 years ago
:-D
小犬
4 years ago
全世界的人 只要主張港獨、台獨、疆獨、藏獨 就違反香港國安法了喔 :-)
小犬
4 years ago
效力是全世界 你進得來香港 抱歉 就算你什麼都沒做 最高無期徒刑
小犬
4 years ago
這法條感覺好精采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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