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xiv一開始也只是創作交流平台,累積了很多年的使用/瀏覽用戶之後才有了後來的這些商業內容
(就跟我私心覺得光是訂閱斗內的功能,如果讓噗浪來做的話我大概不會再去搞其他平台一樣
)
CxC既然對於創作者回饋(訂閱贊助等)方面誘因不足,那不如把方向建立在【能夠讓台灣創作者的(漫畫)作品更容易被看見】(且題材內容不受限制,如果團隊將這個平台視為CCC願景的延伸的話)
先打造成方便創作者發佈創作(這裡先以漫畫為主),而讀者也能方便閱覽、搜尋、討論作品等的平台
把平台用戶數量養起來,才有資本繼續往商業區塊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