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读书时,曾写过一篇论文,选题是论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不是什么新鲜题材,但为此查阅了大量资料,并把一些要点记录了下来。
距离写论文的时候已过了七八年,时易世变,他重新审视这个论题,觉得不够完美,于是在本子上添上了一句: 2004 年马萨诸塞州允许同性婚姻。
想了想,又再加了一笔 ——Would you marry me ?
写罢自己都笑,无聊幼稚得就和那些爱在教科书上涂鸦的校友们没什么两样。
藏在洒脱不羁的字迹里,藏在严肃的辩题之下,一句补充的事实,和一句看似轻佻的发问,就是他那若隐若现的真心,是他巧饰过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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