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il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我們去湖邊吧,凱絲可。」
「妳會讀心嗎,凱絲可?我正想那樣說!」
「妳來這裡至今,只要想打發時間,最後都會去湖邊。聽到現在,再傻都該記住。」
「那我們會帶上野餐籃嗎?」
「我會做夾肉三明治、奶油捲餅、一壺茶。」
「噢……」
「幹麼那個表情?不要跟個下人似的察言觀色,欲言又止,那樣只是在羞辱我。」
「對不起,凱絲可,我沒有羞辱妳的意思。我只是在想,今天不知道能不能吃到貝殼蛋糕?」
「還真敢說。妳怎麼不要求我摘星星呢?不,今天沒有貝殼蛋糕,那個很費工,我不做。」
「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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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il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拉莉亞喜歡貝殼蛋糕,特別是中間填了花香奶油的那種。我懂得怎樣烤製貝殼蛋糕,攪拌花香奶油也難不倒我,可我偏偏不做,哪怕她眨巴著眼睛,睫毛沾滿在眼中打轉的淚珠,我也會狠下心拒絕她。她也清楚,因為吃不到想要的甜點而向主人抱怨,並不是一個好公主會做的事,所以她只有想吃貝殼蛋糕想得快要發瘋時,才會向主人訴苦,惹得主人對我大加呵斥。挨罵兩次後,我摸清了拉莉亞的忍耐限度,什麼時候可以斷然拒絕,什麼時候應該服從,我都瞭然於心。如此一來,我就能更常欣賞拉莉亞漲紅著臉、委屈巴巴的可憐相。國王紫水晶般的小女兒,幽谷鈴蘭為其獻名的公主,在我面前連要吃個蛋糕都得碰運氣。這件事令我滿意。
這種風格對我來說比較容易,卡住的時候寫一下,會有種筆尖回血的感覺。
以前沒寫過凱絲可這種個性的主角,也很久沒寫第一人稱了。這次寫起來意外順手。不過還是必需把注意力放在路克外篇就是 :3
凱絲可的個性不和善,不過很新鮮,寫起來很有意思。雖然有人可能討厭她對待拉莉亞的態度(拉莉亞大概會是我家至今被迫害得最嚴重的軟萌
不過凱絲可的個性就是即使被討厭也不介意,欺負拉莉亞是她一生職志
寫這種風格的特點在於,故事中發生的事情不需要很確切,只做為增色用途也無妨。人物的厚度不需要像長篇那麼厚,動機不需要想得太深,偶然性質、為了美感而設計的情節可以更多點。
長篇故事的話就不能想什麼寫什麼,不然後來改稿會改到吐,或是想挖動機源頭發現根本沒源頭。所以我寫的長篇多半是揀選重要場景一鏡演到底,用來展示人物言行和發展過程,敘述穿插在中間做情報補充;比較少數的情況下,才是敘述為主,偶爾配一點展示情境用的演出。
上面的自我分析也不是絕對,我只是想思考一下噗首的短篇和我的長篇到底有什麼決定性差別,導致我覺得噗首短篇很容易寫,長篇則都要蓄力很久。
Cecil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我覺得果然還是脈絡長度的問題,老實說短篇的脈絡就是比較單純,長篇則是等比級數的複雜。如果噗首寫成長篇,要考慮的可能還會包括貝殼蛋糕的材料哪裡來之類的問題,但寫短篇的話,哪怕凱絲可做的是滿漢全席我都不會去煩惱材料來源的事。至少在我家,短篇跟長篇的差距就是如此巨大。
不過我會想從短篇稍微吸收一下,看能不能讓長篇寫起來順利一點,比方說,去掉某些我以為重要但其實不寫無妨的描述。這樣的話長篇的字數應該也會跟著縮水(讀者普天同慶
覺得寫短篇有抓到那個感覺…有可能長篇真的能精簡些,回家試試改個稿。
以我寫對白的情況來說,動作/表情的描述應該不需要那麼多才對。
敘述方面能精簡掉的東西應該也很多,以短篇的風格當範本去改應該是可行的方向。
下午試修了前面的章節,覺得可行,之後的部分可以維持這種寫法試試看。
祝進行地順利
期待之後閱讀新的篇章
好耶,修完一章,但其實我發現這章沒太多需要修的地方,這就是所謂「單字本第一頁總是特別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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