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事情讓我再次認知到與人進行”有效”的溝通真的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往往只要雙方在同一件事情上的着眼點或出發點不一樣,就很容易落得各說各話的下場。
latest #8
太慘了吧
你要在道德上進行譴責是你的事,但請記得每個人的道德觀和底線都不一樣,你不能接受的,不代表別人不能夠接受。
所以,請不要逼迫其他人一定也要在道德上譴責對方,更不要因為其他人跟你有不同的意見或是提出質疑,就幫對方扣上護航盲粉,可悲噁男或是支持”加害者”等的帽子。
反正目前發生的所有事情,你我都只是局外人,看官而已。任何肯定或確信某一方必定有罪或必定無辜的發言都大可不必。
最後,我所相信且推崇的,就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以及「無罪推定」這4個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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