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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view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Edit 11 months ago
[轉/不知道需不需要高調(?]
批踢踢實業坊 - CFantasy
直接講結論:「墨書」是一個上傳作品等於直接簽作品賣身契的平台,千萬不要上當
進度更新:目前改成了授權3年的「獨家電子版權」,雖然範圍縮小了,不過概念基本上大同小異(下收說明)
latest #16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先不說別的,光是【成為作者】的登錄頁面要真實姓名和身分證字號甚至要上傳證件影本就已經夠母湯了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現行的小說平台根本沒人這樣搞的
我們每次有事要通知作者(例如要發獎勵之類的)都只能用作者登記的會員信箱寄信然後等作者理我們(偶爾還會被當作詐騙訊息無視QQ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Edit 11 months ago
然後是這兩條
看到這兩條我的第一反應是,其實他們的重點根本不是綁作品版權,而是當訟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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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Edit 11 months ago
PPT貼文裡的留言很多人都講得滿清楚的了,簡單整理一下就是:
1.正常的小說平台不會說在平台上發布文章等同於將作品的「著作財產權」
讓渡
給他們(他們刻意用「讓渡」這種模糊的用語,實際條款內文就是授權)
2.有上述「讓渡」條款以及截圖中的各種條款,等於
作品在他們的平台上發布後,只要在其他平台露出,這個平台就可以以侵權向作者求償
3.
不要被「免費翻譯」、「免費封面」這種話術騙了,作品翻譯屬於改作權,也是著作財產權的一部分
,更何況他壓定的授權範圍是
「全世界」
(沒有明確說明授權的語種或地區,
直接讓自己成為世界之王
)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基本上是出版社在跟作者簽全版權合約的時候才會談這種條件,會談妥並詳細列出相應的授權費用、彼此的權利義務等,而不是不明不白的就讓作者把自己的權利「讓渡」出去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Edit 11 months ago
剛剛是在朱宥勳的FB上看到的,說不知道是太外行還是太邪惡,我論是後者,畢竟他在註冊階段就要求作者們填寫真實姓名和身分證字號甚至還要上傳證件,這不是什麼身分查核(我就問台灣到底哪個平台申請帳號會需要查核身分證),而是實際上就是拿你的證件去完成「簽約授權」這件事了
(當然考量個資問題就更不應該把這些資訊隨便提供給一個來路不明的平台)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Edit 11 months ago
所以我才會說,比起綁作者吸血,其實更像是訟棍,騙人不會認真看會員條款
(小麵表示:看小字)
或不知道其中關鍵所在的人,等真的有人在平台上上傳作品了,他就可以拿著會員條款和「授權合約」去海巡,然後一個一個開吉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新貼文的留言底下有人提到AI,其實從網站看他們的封面就是AI作的,所以不難想像所謂提供「免費翻譯」「免費封面」,到最後搞不好都出自AI
AI翻譯的問題先不說,光是AI產圖這件事情版權問題就吵不完了,一個號稱自己「底子是間AI」的公司會不知道這個問題嗎(
而且我好懷疑台灣人到底誰會說「底子是間AI公司」這種話(ry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雖然情節不太一樣,但看到之後第一個想到的是林義傑的案子,差別大概是林義傑是撒餌釣魚,這個平台看起來是開個網子等魚游進來
【新聞】林義傑涉案情節曝光!「比著作權蟑螂還進化」 20萬交保這樣說 - Gossiping板 - Di...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Edit 11 months ago
看了一下新進度的貼文(好像又有補東西,一開始看的時候沒有新條款的圖)
批踢踢實業坊 - CFantasy
新條款改成獨家電子版權綁3年,意思是:
1.合約期間作者可以自行印刷作品的紙本刊物
2.合約期間作品在其他電子平台(網路平台)發布作品就是違約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看起來稍微合理一點,不過還是又些奇怪的地方:
第2.5條說「標的著作的改編權保留給您」,2.4卻說「您同意本公司擁有標的著作在全球所有語言的線上電子版權」(前面說過了翻譯也也屬於改作權),2.6又說「您同意本公司擁有標的著作的有聲書權及電子書額外內容權」,同樣改編為有聲作品或額外衍生內容都屬於改作權,這三點彼此之間是互相矛盾的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我開始相信他們真的就是很菜了.....(
或者是根本不懂台灣著作權法相關規範的人在做
順帶一提很菜和很壞兩件事其實是不衝突的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順帶一提目前還真有某些平台是採用這種"註冊就是和我簽獨家電子版權合約"的作法,例如海O的VIP專欄
不過即便是海O的VIP專欄,也都是"申請入VIP的文,即所謂電子授權,該作品的電子版權屬於海O",換言之作者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申請讓作品成為VIP專欄,而不是這種註冊即簽約的作法(最近剛好在研究不同平台間的各種規範ww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Edit 11 months ago
題外話說,不知道是很多人都沒看到這一條就申請海O的VIP專欄還是在海O上的VIP專欄是被盜,時不時還是會看到明明是海O的VIP專欄同時也出現在其他網路平台的文
ww
朔(ㅎ.ㅎ) (ˊᗜˋ*)
11 months ago
那時候看到海O的VIP規範已經覺得很拐人了,沒想到還能再出現一個更令人大開眼界的
只好有請小麵再說一次:要看小字!!!!!
sophia愛古典音樂
9 months ago
greenleaf2580
: 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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