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四晚上做了金牛角麵包,是我自己很愛吃的,
隔天上班前又加熱了10分鐘,發現我應該是糖加的不夠,有點不甜,跟自己愛吃的口味差有點多。
而且有一個步驟是要把麵團揉成水滴狀/錐狀,幹我不會⋯⋯
想了想還是帶了一個給同事,
結果超後悔給她的🥲媽的失敗作品還給別人,哪裏來的自信啊(打死自己)結果同事說好吃(我猜是客套吧台灣人嘛
同事!我對不起妳!以後不要害妳了!
巧克力雙色大理石麵包,也是我喜歡的,剛看做法他媽的有夠複雜,只好放棄(說不定我會反悔
我想我是不是只適合做義式麵包或法棍
佛卡夏百吃不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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