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礦業法 (Plurk Paste)據說是有人整理還寫懶人包,但是最下面爭議討論全部忽略。
先說這終究是民進黨自己捅的馬蜂窩,時限內沒能完成也只好被罵。個人立場的話這四年捅的已經夠多了,同婚年改勞基減稅補助反滲透,礦業法沒過說真的,我還好,我也不住花蓮。
至於喊礦業法喊得沸沸揚揚的時代力量(aka黃國昌的形狀)在高璐去職之後就沒再對花蓮原住民的部分有過任何探討,講直接的,黃國昌屏東都可以去了,在他親自去花蓮幫蕭美琴跟原住民協商工作權或是提出任何有效配套以外,我都當他在放屁。
為了礦業法氣噗噗的人真的很多,問原因不外乎台灣土地跟環保,問他住哪九成九都在都會區,再問他原住民工作權怎麼辦花蓮好薪水工作難找,全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