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如果我遇到了我喜歡的工作大概會是個超級工作狂。
真的不是我想這樣說⋯看著每屆學弟妹的畢製文宣還是整體⋯我只想說我們那屆的香蕉到底是什麼鬼東西⋯怎麼看我都覺得輸人家一大截。(但去掉香蕉的話,裡面也是有一些優秀組別啦)
以前沒有的機會,現在都如雨後春筍般的跑出來了⋯⋯我簡直生錯時代欸。還有⋯⋯交錯很多朋友。
時間越接近,就越不想去。總是在我狀態不好的時候出現重要的事。
今天這堂課一點都不想去上⋯⋯又要跟不熟的人借東西 學弟妹一定覺得我很煩⋯⋯
我覺得我在意的不是加害者是否被判死,而是覺得法律根本不能保護被害者,反而幫助加害者,給予被害者及家屬二度傷害。
真的很討厭臉書社團誰看過這篇文的功能。根本沒考慮過使用者的感受。
媽的,看不到幾分鐘就開始打呼跟人家搶什麼遙控器?真的有毛病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