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2次的感想是,
(第一次區公所,第二次法院)
建議選擇法院調解>>>>>>區公所調解
以及建議請個律師,律師比較有經驗,知道什麼該講什麼不該講,全程交給律師談即可。
因為我不是很會跟朋友以外的人說話,所以律師真的幫了大忙!
法院調解每個案子都是各自一間調解室,除了當事人以外,除非有委任律師可以一起進去,不然其他親友直接擋外面,但後期會讓親友進去,但雙方分開,讓雙方討論。
區公所則是親友可在一開始一起去調解,大廳好幾十件一起彷彿身處菜市場在喊菜價⋯
調解委員感覺也有差,區公所一聽到金額差太多之後就說,那調解不成立囉。
法院的還會一直來回周旋說服雙方加錢和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