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部水災,總統應該發布緊急命令嗎?固然緊急命令可以使行政更有效率,但相對剝奪民眾權益保障,例如不管你願不願意,一紙命令車輛、物資、人力都可能被徵用,拒絕還會罰款甚至吃上官司,還有其他影響民眾權益之處無法一一敘述,因此非萬不得已,不能輕易將如此權力交付出去,要非常謹慎、小心。
8年800億,還追加到1160億的治水經費用到哪裡去了?難道不怕這次因水災犧牲的民眾冤魂索命?2005年6月16日當時的行政院謝長廷院長表示,每年花很多錢救災,很冤枉,如果能投入經費築堤、抽水,可以不必淹水。他保證,只要通過水患治理特別條例新台幣八百億元預算案淹水問題都可以解決。
高雄的風雨終於停了,趕快出去買菜,菜價好貴!台糖量販好小的洋蔥3個,賣49元!
吳淑珍說「我對台灣民主一點貢獻都沒有嗎?我想歷史會給我一個公道!」但是一想到他家有那麼多億的錢,不知歷史會不會還給誠實繳稅的我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