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要向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妥協
在我看來,除非我真的迫不得已需要這個東西所帶來的後續/效益,我才會選擇妥協,就像人不得不工作一樣。
但如果和工作不合、本身經濟狀況允許的話為什麼不辭職?我甚至沒辦法理解連辭職找理由都要尋求幫助的我小妹,為什麼不能簡單說出「有其他規劃」或是「我和貴公司不合」這樣的答案,說開不了口,還找了爸媽幫忙想離職藉口,最後他們挑了一個「我要照顧我媽」這樣一個最爛的理由。
果不其然被主管要求「那麼月底月初很忙,能回來幫忙算帳嗎?」想走也走不了。我後來聽說真的被氣笑,過年回家我終於忍不住開口問到底是誰想的這麼一個爛理由?很簡單的事情為什麼要搞的複雜?
小妹問怎麼辦,我說好那你說搬家吧,她又問說那要說搬去哪裡呢?這些根本就是不需要說的我這樣告訴她。「不要再給她出餿主意。」我對爸媽這樣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