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第二次騎腳踏車,永福橋到淡水,約2小時,最後還是當肉腳,將小折買個大型黑色垃圾袋,坐捷運回家,真是遜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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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就有如此英勇表現,值得讚揚。要知道,這個第二次恐怕是近10年或是20年來第二次吧。遜喀之說,送給25歲以下的後輩可也。
上一次是上星期從秀朗橋到碧潭,屁股痛到受不了,騎腳踏車好像對男性生殖系統不太好,買了車褲好像沒那麼痛,可能也是途中常常站了騎,開始佩服能騎一整天的人。
小時候印象只騎一、二十分鐘,好像沒有專程騎車出遊。
據說有廠商設計特殊座墊,可能要找一下。騎單車出遊好像很有趣,但是想到20年前在屏東內埔的經驗,我應該不會再嘗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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