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kgam says
14 years ago
今天跟蕭老師和英文系曾老師聊台灣的教育問題,感覺收穫挺豐富的! 下次有機會應該多跟長輩請教,聊一點他們的看法。比方說關於台灣原住民的加分問題,如果對方已經是住城市的原住民是否還應該讓他們加分? 我的看法跟曾老師的想法一致,就是還是要保障弱勢的種族,即使只有血緣上的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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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gam says
14 years ago
用種族一詞不好,打錯,應該用族群! sorry。總之保障弱勢者,讓他們其中的成員能在社會階級中流動,以後他們有機會也會回饋他們的弱勢族群! 如果有人得了便宜,但之後忘了回饋,麻煩罵一罵他!
Hanna 言身寸 says
14 years ago
如果是有錢有勢且資源充足的原住民呢?(我就遇過這種的)那還要加分嘛?應該是"保護弱勢"而不是保護"弱勢種族"
Hanna 言身寸 says
14 years ago
平地也一堆人很弱勢啊 這些人也加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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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gam says
14 years ago
有錢有勢且資源充足的原住民,對他們進行加分,短程來看是覺得不正義,但長程來說,其實他們應該要回饋原住民族群(也就是佔了原住民的光環才加分)。這個議題是可以爭論,但如果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對於弱勢族群的保障仍然有必要。
darkgam says
14 years ago
如果把弱勢(沒錢、沒身份地位、沒資源)也做為一個整體,可能有以下幾種:偏遠地區-繁星計劃、沒錢的-低收入戶,某個程度上都算有補助,台灣最大的問題應該是一堆人造假(裝假自己是偏遠地區的學生或低收入戶)
darkgam says
14 years ago
另一個討論是,蕭老師認為,中產階級的子女們(比方說一堆台大的學生),他們是容易透過教育改變的,即使他們可能缺乏感受能力。但相較於從底層爬上來(或者爬不上來的),他們對於社會抱有一種恨意或敵對的意識,相較來說後者是更難透過教育改變的。。。這個討論我得再思考一下。這的確是我關懷的。
Hanna 言身寸 says
14 years ago
你最後一段真是莫明其妙 真正的弱勢之所以對社會敵視正是因為社會未從正視過他們 又怎麼可以要求他們應該關懷社會? 跟中產階級比這種關懷意識實在沒意義
Hanna 言身寸 says
14 years ago
而中產階級的人雖然是最有可能改變的一群 但他們如果沒有具備該有的基本認知(社會制度的運作 以及現行制度運作下的盲點 弱勢的存在原因等等)這種改變也只是使"自己自我感覺更良好"的改變 只是去幫助 而不是去改革
Hanna 言身寸 says
14 years ago
弱勢是不是須要幫助?弱勢其實跟本不須要多餘的鞤務 他們須要的是"得到應有的平等"
Hanna 言身寸 says
14 years ago
我之所以說有錢有勢的原住民是否該補助並非指出他們就不該受補助 而是你們(或者是既得利益者)真的了解問題在哪嗎?不要幫助了別人還美其名慈善 事實上是社會造成這種不均等 然後補救又沒誠意 或者在自己的經驗中打傳
Hanna 言身寸 says
14 years ago
更正:打轉
Hanna 言身寸 says
14 years ago
這些教授已經具有給予社會建議方針的地位和權力了 蕭如果真關心這種問題 先把哲研所重振起來
darkgam says
14 years ago
如果人的幸福生活只有一種可能性(就是現代社會下的主流生活形式),那麼社會上既得利益者,的確欠弱勢者,欠他們一個他們應得的「平等」。但一旦每個人的生活都是多元的,幸福的條件是不等同的,似乎只剩欠他們一個形式上的平等(比方說齊頭式的平等)。但齊頭式的平等對於某些弱勢來說根本無用。
darkgam says
14 years ago
就此來說,究竟「實質的平等」內容是什麼,還是很難回答的。我只能從小一點的地方開始討論,比方說教育的確能提昇社會階級的流動性,因此教育很重要。但我的疑問也在於,弱勢者爬到社會高階(有權力有錢有勢),然後他們要去哪裡呢? 透過另一種權力鬥爭跟資源分配,繼繼製造對別種群族的迫害壓匙嗎?
darkgam says
14 years ago
我也關懷弱勢應該享有的資源福利。但在山上,我發現了另一些道理。原來每個人的幸福是不能共量的。每個人的人生的意義追求和滿足也是不等價的。說到底,我們最後仍然是自己人生的負責人,也應該唯一是。但並不會因此就取消了對於弱勢的關懷(或者虧欠)。倫理學應該提供批判的基礎,但更應該針對有能者
darkgam says
14 years ago
關於中產階級那段解釋一下,從教育的觀點來看,如果哲學教育能充分發揮功效(先不論他們進行社會改革或改變)的動機是什麼、是正確或錯誤。但如果社會因為這些既得利益者在思想上和行為上的改變,而使得弱勢者的處境被改善了。那麼你會去倡導這樣的觀念嗎?
darkgam says
14 years ago
還是因為它根本上就錯了,就應該是既得利益者把錢吐出來,因為它們就欠這些弱勢者。這二種立場的確是不同的。我認為從欠債還錢的角度也可以說得通,但它需要一個非常歷史性的分析和歸咎。有點像你祖先八百年前欠我100元,所以你現在應該要還我錢。如果有這種道德上的正當性,就是我們對弱勢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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