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我真正的離開了北勞,別忘了,有空常常連絡,這個PLURK 我已經少用了,換寫e-mail給我吧!
找老板協商,一直咬著他自認的法令,在解釋。如果此時再搬動立委,他不知是如何自圓其說。
上網勞基法解釋函,知道,特別休假是做滿一年後,可享有的勞工權益,豈可用錯誤的經驗法,來曲解,一月退休,只能享12分之一的特休假。
所以先預定1月15日辦好退休,再來找老板談,因為求償期限是5年
我去找老板協商,他居然說:不休假要依比例核算,真不是不懂勞基法,而是在玩勞基法。
原本預定今年8月31日退休,結果老板說:公司沒錢,協商明年退,結果現在就逼我明年1月15日退
真是太忙了,所以無法上,但是karma值,也是掉的蠻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