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發現…兩個人都以對方的幸福為先,而彼此後退了一步。這樣的我們看起來都很笨拙。然而,我沒有把事實說出,因為我不想把剩下的平衡再次破壞,就讓我們停在離彼此兩步的距離吧。
10點倒下去,起來已7點
我想我真的累了,各方面的累
也許我能做的只剩這樣
哀莫大於心死
我心死了,恭喜你成功了。
假如我覺得這個決定是可以讓對方幸福的,而旁人也如此認同,但對方卻不感到幸福,這樣的決定,是對還是錯?
如果是為了對方的幸福而痛苦,那也應該可算上是一種幸福。
雖然我也很想不顧一切憑著幹勁前進,但是已經不是年少氣盛衝勁第一的年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