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自己發email留我的名字,亂發邀請。做白目事情(雖然他絕對沒有意識到自己白目)留別人的名字,甚麼心態?而且全天下有哪一個主管用自己的mail發信,屬名是他的部下! 瘋子!
所有人都可以是電影麻瓜,但要從事電影產業就是不可以!!
竟然覺得談影像風格就等於導演炫技,我要瘋了!
看電影只問內容演甚麼,幹嘛不看故事書找說書人就好!!
今日又激怒我共三次
荒唐的事過久了就變成理所當然了
小時候,會把難以啟齒的事,再怎麼長都要寫下來
偷偷到的放在那個人會看的到的地方。
很久沒做這件事了,也不是因為再也沒有難以啟齒的事,
而好像是網路通訊發達了,不當面說也可以傳訊息、發e-mail。
這次寫了長長的信是為了解開別人之間的誤會,那個希望透過我解開誤會的人說:「就只有你可以了,我知道就只有你可以。」
其實,就連問一個明明這麼親近的人,你到底在想甚麼?都問不出口。該是羞愧的,但用手寫信的感覺,通體舒暢。
先做了才跟人家說,對不起我這樣用了.... 摁....
如果有人約你看一部電影
你並不想看
然後就誠實的說了
結果他以為你就是不想要跟他一起看電影才拒絕
以後到底要不要誠實呢
真幼稚
為了這種問題煩惱也很幼稚
上一個夏天是上一個夏天
這一個是這一個。是我把它糊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