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讀期中看民訴看到一半突然覺得還蠻有趣的 也不是針對內容覺得有趣 只是在想這個世界這麼多人 就算只算台灣好了兩千三百多萬人(剛剛還偷偷跑去google)
大家都只靠薄薄的幾頁像字典紙一樣的東西運行一個巨大的司法體系 甚至是整個社會 只有短短幾句平常人根本看不懂的話就可以規定整個社會的運作 法條一句話可以拆成超級多詞 這麼多的名詞解釋根本在普通的情況下不會主動找也不太會找到 但是大家就是很神奇的對法律有很強的信任感(我每次都自己覺得很像不會魔法的麻瓜要解決問題但是想要借助的卻是魔咒的感覺)
大部分的人每次遇到什麼事情第一個反應是我要告你我要起訴你我要走法律途徑這樣(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