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還是會講,或許比較會有心理準備:就是會沒有朋友。
意外的得知對方向親友以付員工薪資名義借了一大筆錢,但卻沒付薪資給員工,我不能苟同這樣的負責人。對你們來說,我把這件事揭開了,無疑是讓你們面上無光。對員工來說,仍然是領不到薪資,又何必說出來,這不是鴕鳥心態嗎?所有的人都說我做錯了,不講出來才是真正的圓融。或許那是你們的認知,我當初的目的是要他們把錢拿出來給員工,既然達不到這目的,就表明這方法是錯的,可是我也想不到其他的方法,到最後,我變成眾矢之的(既然得不到何必揭穿?)。
對他們來說,我把事情說出來是錯誤的,要視而不見才是真圓融。
放棄一些朋友,和失戀沒什麼兩樣。也會傷心,也會失落,也會覺得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