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紅王子
想要 7 years ago @Edit 7 years ago
法律對廣泛性社會交往活動的合理要求
vs
廣泛性社會交往活動下的事實上既有運作模式
p2
法律介入廣泛性社會交往模式
究該依循舊有模式訂定規範標準
還是該從刑法功能目的的理解下
重新建構一套合宜的法主體際規範
是本文的討論標的
甲說:依循說 (社會行為理論)
法律的目的就是規制社會共同體中每個分子的行為不要踰越社會的觀念 所以在社會的脈絡下 大家通常會如何在這個運作模式中運作 我們就把他當成規範訂定的依據 法規沒有必要挑戰既有的運作模式 順應其即可 (大家覺得可以就好 不多加批判)
乙說:重構說 (法權關係維護理論)
人際交往的可能模式出現 常伴隨著許多問題
法規應該重新從自身的角度出發 重新理解這個模式的運作狀態 才不會遺漏運作模式特惠某些法主體 造成不公平對待所有參與者的可能
(須重新檢視正當性)
談風格
從熱舞社的老師的一句話我得到了一個啟蒙
風格是''充分瞭解''之後選擇的產物而非習慣
在此僅談穿衣風格
有人穿的是一種硬派
有人穿的是一種收斂
有人穿的是一種雅閒
有人穿的是一種狂妄
上述這些都是個人風格的呈現
他們的日常穿搭表現上
看出他們本身的個性
男裝系統裡
可以分為四大體系
1.工裝體系 2.軍裝體系 3.紳裝體系 4.民族體系
這些風格中也有軟硬之分
越硬的意思就是模仿的越像原來的
越軟的意思就是參考某些元素而已
ex.像是軍綠色的褲子如果做較寬鬆的版型
且側邊有多個口袋那他就是屬於比較硬的軍裝
如果做的稍微修身一點的版型 雖顏色採用軍綠色
但材質較為柔軟 那麼他就是屬於比較軟的軍裝
總結:
如何創造出自己的風格是美感與選擇的問題
若只是習慣穿某類型的衣物就不能稱為風格
各位有沒有推薦的襪子品牌
總覺得一直穿免洗襪不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