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態問題很嚴重,將自己逼上絕路,反要指責他人一番,於是引來向草,鞏固自己的腳步,安著無意的心,可憐無辜對方。
實質與否,只待人會否正行,待偏行再做結論可好?大不了,無視。
在自以為是的做了說是為他人著想之事,卻在同時傷害著那個人,以致最後傷害致目前仍然持續著,後來者不明事由,盲目的遵著前人所為,就連前人也不定明瞭事由,長久的傷害一直持續著,可憐啊。
人永遠的私心、拋不開的自私之情,將視線緊縮在狹小的可適度,放寬後,結果絕對不會是在對面。
人總是妄想攀天,天不得則願高高在上,自認偉大,睥睨他人。
舊事重演。無強制力之規則便不該用以規範人,更不用提到未規範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