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自己想要離開的人,卻怪罪老闆要他走...什麼邏輯?!
我好緊張阿
現在回頭看才覺得,很多時候我們都試著體諒試著理解,但其實很多事情就算是這樣嘗試了,仍舊是不能接受的,所以所有的嘗試在最後就會化為更大的憤怒。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怎樣可以化解這樣的憤怒,也許這需要更多歷練吧
明天要試著早起了
今天在幫一個朋友看maniscript,覺得這個感覺很熟悉,之前也幫了不少其他朋友看過各種草稿:proposal, CV, 論文。不是說自己的英文有多好,好到可以幫別人修文章,但能夠在朋友需要一個人幫忙檢閱對他的人生可能會有重大影響的文件時被要求,總是讓我覺得受到重視,因此願意花上一兩個晚上去逐字讀稿。然而,這些朋友,真的把我當朋友的又有幾個呢?
沒有一件事是不需要付出就可以得到的。若是連努力都不願意就可以放棄的,應該就是不重要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