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份工作的爭議案件,工程會調解委員基本上都採納在調解狀寫的內容。建議罰款打一折,少了接近1000萬,覺得好開心。
近期關於公共工程相關爭議似乎就發包、竣工及付款方式存在不少模糊難以理解的論述,僅小記一些工作所學之基礎知識。若有錯誤,請各方指教。
一、關於發包:
1. 工程基本上都會存在三種角色,即業主(定做人)、承包商(承攬人、營造廠),以及監造(可能是專案營建管理(PCM)模式)。
2. PCM是為了輔助業主監督工作物(工程)品質、確定付款期程、工程展延日期計算,以及協助業主評估承包商所提之其他需求是否同意。因此,一般而言稱業主、PCM(或監造)為泛甲方。
傳說中的新竹大祕寶,要被滅失的證據,價值怎麼感覺比惡魔果實還不如。
不知道追尋大祕寶的人看到新竹市政府合約後,是否猶如看到很多歷史本文一樣,還是找不到大祕寶或冥王到底在哪。
辦公室同仁從6人,變成(1/6)我是那個1。
本來想說今天就是最後一天了。
殊不知好像大家都星期日看診,因此今天我被通知他們會被隔到下周一。
我好想在群組叫大家都去給我提審(X
[續-本公司法務從6人,受COVID影響只剩我1人]
我現在去其他部門辦公,都被投以關愛的眼神。我仿佛成為佐助般的角色。
預估下週我就會發狂,每天都在喊復仇復仇復仇,對誰復仇,如何復仇,有什麼因果關係都不重要。
公司法務共6人,5人中covid隔離,我就是那個還測出陰性的人。
本來有其他同事說,我去借個陽性反應快篩傳群組,但不知道為何當下我竟然跟他說,責任來,我就扛。
我484應該去選台北市長。
每次跟朋友在餐廳、咖啡廳或其他公共場所抱怨工作及長官後,都會一直反覆思索,是不是其實有公司同仁在場聽得一清二楚,然後隔天上班就死定了。
這樣484有點被害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