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醫師助理』不要冒充醫師
@ulmd
1Friends 0Fans
Karma0.0
female Taipei, Taiwan
很多勞方搞不清楚方向,幫著資方壓榨勞方、、、 壓吧!醫療業壓最兇!護理人員嚴重超量、超時工作,找個護理長來壓即可,幹護理長的,都是面慈心狠的角 色,把這些年輕護理人員壓的一滴不剩,以學習為名,行壓榨之實。
許多中小型醫院,請所謂的『醫師助理』執行插管、急救、打中央靜脈導管、、、都是違反醫師法第28條,請勇敢檢舉。
衛署醫字第0990077403號:『醫療工作之診斷、處方、手術、病歷記載及施行麻醉等醫療行為,係屬醫療業務之核心,應由醫師親自為之,其餘醫療輔助行為得在醫師就特定病人診察後,由各該醫事人員本其專門職業法規所規定之業務,依照醫囑執行之,不限於醫師親自在場指示或目視所及範圍以內。』
借我發言:住院要小心,尤其老年人。一些沒良心的醫院,讓護理師對這些弱勢病人(老人、貧、意識障礙、、、)進行侵入性治療(插管、打CVP、開立醫囑、、、),完全違反醫師法第28條。請有道德良知之護理人員認清法律規範,切勿挑戰醫師法第28條,謝謝。
借我發言:台灣沒有醫師助理這個職稱、台灣沒有法律允需非醫師對病人進行侵入性治療(插管、打CVP、開立醫囑、、、),少數護理人員被醫院欺騙,以為掛個醫 師助理或專科護理師職銜,就對病人進行侵入性治療,請有道德良知之護理人員認清法律規範,切勿挑戰醫師法第28條,謝謝。
衛生署請不要放縱醫院讓護理人員充當『醫師助理』進行插管、打cvp、開醫囑、、明目張膽違反醫師法28條。
若有護理人員明目張膽違反醫師法28條(開醫囑)、插管、、、請向衛生署檢舉。
衛生署請不要放縱醫院讓護理人員插管、打cvp、開醫囑、、明目張膽違反醫師法28條。